老房子装电梯有路可循 杭州等地已开展试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4-19 08:56   

家住杭州潮鸣寺巷的寿耀坤老人,现在基本不出门了。老人今年84岁,两年前,当时身体还不错的他一口气走上6楼,剧烈活动引发心脏衰竭,从此一病不起,上下楼都得靠家人背。

多层老小区里往往没有电梯,如何解决居民特别是老人上下楼困难的问题?近日,省建设厅、发改委、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5月1日起执行。

为何要装:应对人口老龄化

据调查,浙江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占88.7%,选择老年公寓和其他养老机构的仅占11.3%。而省老龄办统计,预计到2020年,全省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118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4%。随着老龄人口比重逐年上升,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也逐年增多。

在欧洲发达国家,因为老龄化问题出现得较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也开展得较早。以瑞典为例,在1983年就启动10年规划,对约30万幢公寓进行大修、改造和翻建。据当时的大楼设计与改造规范,所有旧的多层住宅都应改造,超过两层的住宅都应安装电梯。其他国家,如英国、德国、芬兰和瑞士等,也都陆续开展了包括加装电梯在内的旧房改造。

放眼全国,2009年,厦门开展了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2011年,上海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2012年,广州开始试点。另外,福州和南京等城市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

目前,浙江的杭州、温州和丽水,已开展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温州2008年启动试点,丽水市莲都区2014年9月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在杭州,喝上“头口水”的是仁寿山小区17、18幢,这是两幢6层楼的住宅,共3个单元。在朝北的楼梯外侧,各加装了1部观光电梯,里面空间虽比一般电梯略小,但由于外侧是通透的玻璃幕墙,并不感到逼仄。这里的住户,多为同一个单位的退休老人。84岁的徐招娣住在3楼,她对电梯赞不绝口:“没装电梯前,每天买好菜上楼,走到二层就要停一下,喘口气。现在方便了。”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只要是符合“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这些条件的既有住宅,就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了。

同时,《意见》规定“由规划部门召集建设、国土、消防、质监、环保、园林、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图审机构进行联合审查”。这一审批工作机制简化了办事程序。

如何决策:三分之二单元业主同意并公示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件好事,但也是件难事。不同楼层的住户对加装电梯的需求不同,统一认识往往比较困难。同时,老旧住宅区房屋间距一般比较小,增设电梯可能影响北向住宅间的日照、通风、视线等诸多方面,也可能影响相邻住户的通行,容易产生邻里纠纷。

比如杭州劳动路社区的涌金花园,2010年有两个单元也是作为加装电梯的试点。当时物业征求21户居民意见,19户支持。规划部门和电梯公司多次到现场测量,设计院设计了两套方案。不过很可惜,最后由于低层居民有顾虑,计划还是流产了。

像仁寿山17幢,起初低层住户也由于担心噪音干扰和遮挡光线等,并不赞同装电梯。后来,经过原单位做工作,在换位思考下,住户最终同意,结果皆大欢喜。


目前,国内出台加装电梯政策的城市,主要有3种共同决策类型:一是单元业主“全体签字同意”制。但从实际实施情况看,由于低层业主积极性不高导致推动困难,实际实施成功的案例不多。二是单元业主“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公示”制。厦门、福州、广州采取了这种做法,这3个城市也是目前国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效果最好的城市。三是按幢的“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制,目前,只有上海这样规定,但政策实施效果也很不理想。

从国内实践看,单元业主“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公示”制是比较可行的,实际实施效果也比较好,浙江也采用了这个方式。《意见》指出,“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怎样实施:资金、产权和安全有规定

《意见》规定,资金由业主承担,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加装一部电梯需投入40万元左右的费用。《意见》中除规定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外,“街道及社区组织可根据当地实际,提出经费分摊指导意见。”同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地方财力对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也有明确规定,“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原有房子的承重、结构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意见》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进行专项设计,这个设计方案,要符合日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为确保既有多层住宅加装安全,省建设厅还组织专家制定发布了《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方臻子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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