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提前启动机动车“国五标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3-17 07:20   

二手车省内转移没有限制

省外车辆转入杭州门槛越来越高

昨天,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联合印发方案宣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浙江省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实施范围包括符合轻型车排放“国五标准”规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排放第五阶段要求,最大总质量超过3.5吨的重型柴油车。

4月1日起,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必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之前已签订新车销售合同,或开具新车统一销售发票,或省外车辆管理所已办结转出业务欲转入浙江的“国四标准”车辆,可以在6月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转入业务。

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新政策对省内“二手车”转移没有限制要求。不过对于实施“摇号”政策的杭州,留给省外车辆转入的时间不多了。此后一年多,车辆准入门槛还会越来越高。

2017年1月1日起,省内制造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以及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重型柴油客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2017年7月1日起,省内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省内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省外转入的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此外,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广东、海南、上海、江苏、福建等10个省市也会率先实施“国五标准”,想把低标准车辆转入上述省份也很困难。

相较于“国四标准”,“国五标准”增加了对汽油车缸内直喷的汽油车颗粒物浓度(PM)的监测,氮氧化物排放降低25%;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降低28%,颗粒物浓度(PM)降低了82%,有助于空气质量改善。

辨别自己购买的车型是否符合“国五标准”,可以查看汽车合格证,询问销售商并要求出具相关说明,或者根据车型通过汽车网站或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潘杰 通讯员 邵甜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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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联合印发方案宣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浙江省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