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十” 吃进嘴里的东西是该好好掂量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3-16 06:35   

    “强肾健体,调节睡眠……”一种叫做“玛咖神茶”的食品这两年挺火的。在原产地云南,玛咖甚至一度卖到了每公斤500元。

    正是这种风行一时的“神茶”,成了一起消费维权纠纷的主角。

    昨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微博视频直播形式,公开审理了“玛咖神茶”商家被消费者要求“退一赔十”的消费维权纠纷。

    一审判决商家“退一赔十”

    商家上诉称原告非“普通消费者”

    去年6月7日,徐先生在天猫上分5笔订单,共购买了100盒“玛咖神茶”,每盒售价98元。

    徐先生说,服用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神茶”有问题——不仅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安徽养华堂药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产品所含的玛咖成分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标注。

    在国家食药监局的公告中,作为新资源食品,可以使用玛咖粉作为食品添加剂,但必须标注食用量,每天小于等于25克。徐先生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玛咖神茶”应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于是,徐先生将出售“神茶”的商家安徽养华堂药业销售有限公司(比包装上的名称多了“销售”两字)和天猫平台起诉到了余杭区人民法院。

    徐先生诉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商家应该“退一赔十”,天猫公司则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一审开庭时,徐先生来了,天猫方面也来了,唯独被告商家没有出现。

    余杭法院结合徐先生一方及天猫公司相关的证据,认定“玛咖神茶”未标注食用限量,易对超过限量食用涉案食品的食用者引发健康危害,所以涉案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天猫公司作为平台提供方,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审查义务,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余杭法院按照“退一赔十”原则,判决商家除了接受退货外,还要赔付徐先生98000元。

    拿到一审判决结果,一直未露面的被告商家跳了起来,上诉到了杭州中院。昨天,杭州中院微博视频直播了该案的二审。

    “他一下子买了那么多我们的产品,绝对不是普通的消费者。”庭审中,商家强调,“玛咖神茶”既然是茶,一般的人一天喝不了多少。“一包6克,一个人一天最多喝4包,不会超量。”

    商家还认为,依据最新的法规,单纯的食品标签不规范不影响食品安全,不属于“退一赔十”的范围。

    鉴于该案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昨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退一赔十”案例真不少

    电商领域消费维权纠纷逐年递增

    类似“玛咖神茶”一案的消费维权案例在杭州还蛮多。

    赵女士在杭州市下城区某大型超市购买了12包“好想你”牌的红枣,共计消费1800余元。

    回家后,她吃了这些红枣,结果闹得肚子痛,去医院被诊断为肠炎。

    她再仔细一看,发现这批红枣居然已经过期了——保质期180天,而她购买当天,产品正好超过保质期1天。

    投诉工商部门无果后,赵女士把这家超市给告到了下城法院,要求“退一赔十”,并赔偿医药费等。

    超市在庭审中辩称,并没有销售这一日期批次的红枣,但这一说法被法庭驳回。

    法院认为,超市的货物验收单并不能证明没卖过这一日期的红枣,反而赵女士提供的购物小票中商品号与涉案的红枣包装袋上条形码一致。

    法院最终判决超市“退一赔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退一赔十”,特指食品领域,而非所有的消费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当然,部分商家即便卖的不是食品,但如果在页面宣传上有“假一赔十”的承诺,发生纠纷时也要兑现。

    除了食品领域的“退一赔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存在欺诈的,应该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最低500元起算。

    下城法院统计相关案件发现,近两年在电商领域的产品消费呈逐年增加趋势。

    相关新闻

    杭州消防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通讯员 满恒新 章一立 费宏 记者 李维和

    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昨天,杭州消防开展了“3·15”消防产品整治主题宣传活动。

    灭火器作为最常见也最常用的灭火设备,真伪之间,事关人命。昨天,桐庐消防大队做了一组对比实验,检验合格灭火器(灭火剂含量达75%以上)与不合格灭火器(超过报废时限且灭火剂含量不足10%)灭火效果的差别。实验证实,不合格灭火器即便长时间直射火焰,也无法达到扑灭效果,而合格灭火器仅需几秒便能完成扑救。

    “两者的区别源于灭火器成分的不同。”消防官兵介绍,“在购买灭火器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钢瓶上是否有3C标志认证,瓶底是否有明确钢印。很多黑心商家都会以次充好,以此降低制作成本。”

    在活动现场,消防部门集中销毁了100余件假冒伪劣水带水枪、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灭火器等消防不合格产品。据了解,经过消防认证的产品带有唯一的编码,能够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查询到,若没有编码,即为假冒伪劣产品。

    据悉,杭州各区、县(市)消防大队在昨天分别开展了不同的宣传活动,帮助了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了解相关知识。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爱护消防设施,切勿擅自损坏,如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及时告知所在场所工作人员。若消费者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拨打96119向消防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夏法 记者 黄洪连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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