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信息没有登记报备 房东房客和中介都要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3-15 11:52   

    在我们平时的印象中,因为房屋出租问题被处罚的,一般都是房屋出租方,也就是房东被处罚,这样的观念今后得改一改了。

    自从今年1月1日《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简称租房新规)正式实施以来,除了房东被处罚外,房客、房屋中介公司、用工单位等也因违反规定被处罚。

    近日,杭州下城警方在对辖区内东新街道某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陆某、王某将沈家南园某室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洪某居住后,一直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结果房东陆某、王某被处以500元罚款,租客洪某被罚款200元。

    “房客租了房子后,要第一时间到租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房东也有义务要提醒和监督房客进行登记。”民警表示,办理“临时居住登记”并不麻烦,只要房客携带身份证件、一寸照前往租住地所在派出所的办证点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除了房客外,下城警方近期还对一家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这是新规实施以来下城区首个因中介未落实管理责任而受罚的案例。

    民警在对辖区内某房屋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中介未将已成交的租赁信息报备给公安机关,民警现场出具了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三日期限内该中介仍未将信息上报,警方按规定对该中介进行了处罚。

    下城警方在两个多月时间内已立案查处违反租房新规案件200余起,其中有12人被处行政拘留。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胡学军 记者 华炜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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