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存在银行里的2万元 3年了女儿至今取不出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3-10 09:44   

最近,杭州萧山的叶女士向钱报96068热线平台求助,她父亲生前在银行存有2万多元钱,3年前她就想把这笔钱取出来,但是3年后的今天,这笔钱还只能停留在账户上。

银行“拒绝”女儿领取父亲的存款,理由是,这是老人的遗产,可以继承这笔遗产的不仅仅叶女士一人,所以银行要求叶女士去公证处,证明其他人都愿意放弃遗产。

3年前,叶女士就开始努力了,可拥有继承权的几位亲戚一直联系不上。联系不上人,这笔钱也就没法动。

父亲生前的2万元存款

奔波三年至今取不出

叶女士今年40多岁,住在萧山蛟山村,她的父亲2008年去世,临终前没有提到存款的事情。2013年3月,叶女士在整理家务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两张农业银行的存单和一张邮储银行的存折,全部加起来有2万多元,存入时间是2002年前后,账户名都是父亲。

叶女士尝试去银行提取,但因为不知道密码,试了几次,反而把账户给锁住了。叶女士还有一个姐姐,她觉得既然父亲已经过世,母亲也不在了,那么父亲留下的这笔钱,应该就是姐妹俩的了。

但取钱的要求遭到了银行拒绝。银行表示,账户所有人去世,需要公证处的证明,证明账户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去世了或者放弃继承,作为子女才可以完全继承这笔钱。

叶女士的奶奶是在父亲去世2年后离世的,开证明方便。但叶女士的母亲和爷爷已经过世几十年了,“后来我找了村委会,出了一个证明,再到派出所盖了章。”

等叶女士再到萧山湘湖公证处时,工作人员表示,资料还是不全,还需要叶女士父亲的兄弟姐妹出面公证,表示放弃遗产。

这让叶女士为难了。“父亲去世后,我们跟他们的联系也少了,好几位伯伯都已经搬出村子了,要想找到他们来公证,实在困难。”

父亲的兄弟姐妹

为何也能继承遗产

公证处的证明拿不出来,银行看不到公证证明也不会放款。所以,这2万多元就一直躺在账户上。叶女士有点绝望的是,她担心这笔钱永远拿不出来了。“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联系上其他继承人,他们肯定是不会要这些钱的。我父亲的遗产,兄弟姐妹为什么能继承呢?”

对此,杭州萧山湘湖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作了解释,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叶女士的母亲、爷爷早年去世,所以她父亲去世后,除了叶女士姐妹俩可以继承遗产外,还有叶女士的奶奶。

2010年,叶女士的奶奶去世了,她名下这部分遗产就“转嫁”了,同样按照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叶女士奶奶的另外5个子女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也就是叶女士的伯伯、叔叔、姑姑也有权继承。“只要他们健在,都需要出面公证,除非他们主动放弃,叶女士才可以完全继承了。”

昨天,银行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叶女士的心情都表示理解,但法律这样规定也是为了保证公平。“可能其他人确实会放弃继承,但从法律严肃性的角度来说,这个现场公证的流程必须走完,才可以把这笔钱拿出来。”

昨天,萧山蛟山村委会的周主任表示,村里面也会帮助叶女士想办法,尽可能联系上她的几位叔叔伯伯。

这类棘手的遗产继承怎么办我们请律师和公证员一起分析

我们先明确一下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当有有效遗嘱的时候,继承按照遗嘱来。当没有遗嘱的时候,按照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外)祖父母辈。

以叶女士的情况为例,做一个假设的推定,如果要避免纠纷的发生,怎么做更加妥当,钱报记者咨询了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律师以及杭州钱塘公证处公证三科科长、公证员李冰,他们认为大致可以分几种情形来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叶女士父亲在世时就立好遗嘱。

柯直律师比较赞成事先立下遗嘱,“现在很多老人很忌讳健康的时候立遗嘱,但是这样反而会造成百年后子女因为遗产产生纷争”。

以钱塘公证处为例,目前每年来做遗嘱公证的老人大约有数百例。遗产给谁,老人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来决定,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的老伴尚在世的话,老人能够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不过现实中,通常来做遗嘱公证的,要么是老夫妻一起来,要么是一方已经去世。

公证处会首先对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确认,以保证老人思维清晰,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他真实的意愿。另外还会告知老人立遗嘱需要注意的事项,做遗嘱公证意味着什么等常识。

另外,如果老人不会书写,老人最好请上一个自己信任的人来做代书人一起来公证处,如果日后有纠纷,代书人也正好作为见证人。通常,老人立遗嘱的全程,公证处也会摄像。

●第二种情形,叶女士奶奶放弃继承。

正如该案例中,叶女士的父亲在世时并未留下遗嘱,而且他去世的时候,自己的母亲还在世,也就是说叶女士的奶奶仍健在。我们仅仅做理论上的设定,如果父亲的财产全部由叶女士和姐姐继承,那么,就需要叶女士的奶奶放弃对自己儿子的财产的继承,如果奶奶也愿意的话。

当然,法律上还要考虑到奶奶是否会因放弃继承权而影响自己的生活。根据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关于奶奶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如果奶奶在外地居住,那么奶奶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做一个“放弃继承的声明公证”,放弃对自己儿子的财产的继承权。

如果大家都在一地的,公证员李冰说最好全家人一起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全家人向公证员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果奶奶愿意放弃,父亲的遗产就由两个女儿继承。

●第三种情形,叶女士父亲和奶奶都没有留下遗嘱。

这种情况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父亲先去世(爷爷和母亲均先于父亲去世),那么父亲的遗产分作三份,一份给小女儿叶女士,一份给大女儿,一份给老母亲。如果奶奶生前一直没有表示过放弃继承,那么等奶奶去世后,从自己儿子那里继承到的三分之一的遗产,再转由奶奶的继承人来继承,奶奶还有其他5个子女,也就是叶女士父亲的兄弟姐妹们,每人得五分之一。

如果父亲的遗产涉及到房产,按照目前杭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要求,对法定继承也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后才能出售,出售后房款根据大家的约定分配。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李阳阳/文 龚子皓/制图  编辑: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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