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到凤起路环北市场附近买东西的龚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街边一泡尿被罚了50元,成了全市的“第一”。这个“第一”可不是个光荣的事情,是第一个因违反《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被开罚单的人。
杭州首次通过立法形式,把部分道德规范转变为法律规范,以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昨天是《条例》实施第一天,下城区城管局长庆中队副中队长金春耀和队员,在丝绸城南门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龚先生正在南门侧随地小便。
金队长上前制止了龚先生的行为并进行现场教育,告诉他最近的公厕在哪里,并开出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条例》规定,有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除了以上这些行为,还有哪些被列入《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选一些常见的再次提醒你——
跳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活动,噪声值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驾驶时,不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礼让行人;不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在地铁、公交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内饮食;驾驶非机动车时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停车不侵占公共部位,不堵塞消防通道;
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位;
老人和你住在一起的,要尊重、关心和照料;分开住的,应当经常看望老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要承担照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