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基本都要靠交警现场查处及监控设备的非现场抓拍,对于一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隐蔽的违法行为,有限的警力很难做到查处全覆盖。
昨天从杭州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将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
昨天也是《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的第一天,杭州交警部门此举旨在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群众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举报涉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驾驶人、机动车线索,及时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推进交通共治,齐建交通文明。
列入举报范围的18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说,此次有奖举报针对的是三大类18种动态性、隐蔽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隐蔽类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上路的(或停在公共场所的无牌二轮摩托车);
2.有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
3.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或驾驶人牌、证嫌疑的;
6.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7.在道路上存有飙车、竞逐竞驶等行为的。
城市快速路交通违法行为
1.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
2.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3.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行驶的;
4.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的;
5.在高架道路违法停车的。
城市道路动态性交通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的;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工程运输车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核定人数)的;
4.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等专用车道的;
6.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员向车外抛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