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请您随手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3-02 06:15   

    开车上路,最怕堵。可是,堵路的时候,再遇上几个不守规矩的司机,那就是添“堵”。

    杭州交警告诉记者,虽然交警部门目前加大了在路面的动态执法警力,也采用了电子警察等高科技设备抓拍违法行为,但对于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隐蔽性较强”、“稍纵即逝”等特点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手段还比较弱。另一方面,在“警力和科技设备无法及时覆盖,如高架桥路段等区域”,部分司机的违法也不能被及时查处。

    昨天,是《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首日。交警部门也借条例实施之际,公布了“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的消息。

    也就是说,今后再遇上给道路添堵的司机,杭州市民就可以通过“随手拍”的形式,将对方的违法行为拍摄后提交给交警部门。一旦违法事实被认定,举报者还能获得10元—100元的奖励。

    此次试行的有奖举报机制,将针对三大类、共18项交通违法,打开举报窗口。

    A

    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行为

    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行为包括:

    1、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上路的(或停在公共场所的无牌二轮摩托车);

    2、有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

    3、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或驾驶人牌、证嫌疑的;

    6、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7、在道路上存有飙车、竞逐竞驶等行为的。

    B

    “稍纵即逝”的违法行为

    稍纵即逝的违法行为,是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偶发,但不易被执法人员(设备)及时发现的行为。包括:

    1、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后方车辆通行的;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工程运输车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核定人数)的;

    4、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等专用车道的;

    6、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员向车外抛物的。

    C

    城市快速路

    交通违法行为

    如中河—上塘高架、德胜快速路、彩虹快速路,这些都属于城市快速路。其历程长,执勤警力(设备)无法全面覆盖这些路段。但是,这些路段一旦出现违停、倒车等行为,极有可能引发恶劣的后果:

    1、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

    2、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3、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路肩)上行驶的;

    4、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的;

    5、在高架道路违法停车的。

    如何提交

    今后可通过APP上传

    交警部门特意强调,为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手持拍摄设备录取违法证据。

    市民取证时,可采用照片或视频的方式记录违法行为。在摄录完成后,可将证据提交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属地交警大队。目前,有奖举报的试行范围为主城区范围内的道路。

    记者另悉,该机制试行一段时间后,市民届时可在“交通拍客”APP(各手机应用市场可下载)上,按提示步骤提交证据。

    所有举报人在提供举报信息后,无论对方违法行为确认与否,都将会在15日内获取杭州交警的处理反馈。

    杭州交警提醒:如果在举报过程中,被发现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是违法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杭交宣 记者 蔡怀光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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