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举报信息的查处及反馈
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线索,公安交警部门均通过电话、“交通拍客”APP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能够现场查实的,将指派属地交警在现场查实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交通拍客”APP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现场不能查实,需要事后查处的,指派属地交警在接到举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并在查实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再次反馈;对现场、事后均无法查实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
奖励金额的设定与领取方式
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以及参考已实行交通违法有奖举报的其他先进城市的标准,核定了10至100元不等的奖金额度。
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本人凭身份证,到受理的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后领取现金。
对被举报行为有异议的申述渠道
被举报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进行陈述申辩,如果其陈述申辩的理由依法成立,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消除相关的记录资料;如果其陈述申辩的理由不成立,公安交警部门在依法作出处罚后,违法行为人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杭州公安交警提醒
针对群众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杭州交警提醒说,在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资料的同时,务必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进行采集。对这种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不但不会录用其采集的资料,反而要对其驾驶机动车时使用手机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借举报之名实施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在查明案情后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强调,今后将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查获的典型案例,并根据施行情况与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不断的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