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污染防治设施当摆设,把环保责任当儿戏,不再只是罚点钱的事情了。2月29日,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与杭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依托今年起实施的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联合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已对一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空气污染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共依法行政拘留7人。
据了解,这是杭州市首次对大气污染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1月以来,杭州市公安环保部门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力量120余人次,重点检查了萧山、桐庐、富阳、临安、建德等大气排污企业较密集区域,共检查企业30余家,涉及电镀、印染、制砖、金属冶炼等行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富阳区富宇杰纸业有限公司、桐庐县笑雪服饰有限公司、临安市永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富阳区佳兴镀锌有限公司4家企业存在严重问题,包括在锅炉烧煤环节没有按时添加片碱脱硫不彻底,除尘布袋破损没有及时修复,空压机停运等,造成周边空气污染。
2月16日,4家企业的负责人和实际操作人被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传唤。最终,富宇杰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笑雪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等7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至8天不等。
据介绍,依据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如果还不构成犯罪,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表示,杭州警方将紧密联动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切实为G20峰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