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谋划新格局,发力2016!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2-01 08:05   

    司法改革,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互联网+”审判…… 

    2015年12月16日,杭州中院联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发布会。

    制图:傅誉君

    最近一年里,在媒体政法报道中,频频出现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字眼。可还是有很多好奇的小伙伴们有着丝丝不解:铁路运输法院,与咱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其实,真的有“木佬佬”的关系!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相关人士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家市民眼里相对陌生又特别的杭州基层法院。

    该院负责人表示,2016年,该院将继续发力,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司法为民,主动保障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改革创新,以跨区划管辖为切入点,积极谋划全方位、多元化发展,勇当铁路法院体制改革的探索者和排头兵,为建设“美丽杭州、法治杭州、平安杭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守土拓疆” 华丽转型后拓展管辖范围

    2015年7月,市民朱小姐因为汽车被人追尾对方又不肯支付修车款,她打算去法院起诉。

    可她一查发现,原来自己要去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因为她这起追尾事故发生在上塘高架上,而此类纠纷属于该法院管辖。

    怎么高架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事故所在地法院管辖,要去铁路法院呢?听听铁路运输法院相关人士的详解——

    往前追溯,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是在1982年5月成立的。那会儿,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确实属于仅限办理与“铁路”有关的民商事、刑事案件。

    变化是从2012年6月开始的,自这时候起,该院脱离上海铁路局,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系统。也就是说,目前,该院是杭州辖区内的基层法院,接受浙江省高院、杭州中院的上级指导。

    当然,华丽转型后,铁路运输法院的“老本行”没有丢,原有的审判铁路相关案件的职能依旧保持。

    不但如此,经最高院授权,它还迎来了审判职能的拓展:集中管辖杭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划内发生的民事案件、高架道路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和城区范围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这么看来,朱小姐在高架上发生事故后要去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也就不难理解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陈蓦 黄洪连  编辑: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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