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陈国猛宣誓现场
昨天下午5点02分,省人民大会堂3楼宴会厅,刚刚当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王辉忠身着正装,面向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开始宣誓。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和其他主任会议成员现场监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誓词不长,约半分钟就能说完,却是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首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参加宣誓的还有8位,分别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庄建南、吴国潮、谢力群、楼志浪、臧平和陈川。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仪式虽然很简单,但是对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很多人问为什么要宣誓,这源于去年7月1日的一次会议。
彼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这项决定于今年1月1日施行后,便具有法律强制性效力。根据《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以后省内各地、各级相关官员在就职之际都必须一体遵行,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给大家梳理了两个首次: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在1月22日,当时刚被任命为省公安厅厅长的徐加爱,面对国徽、手抚宪法郑重宣誓。
1月9日,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陈玲芳为嵊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她成为浙江施行宪法宣誓制度以来,首位在人代会期间进行宪法宣誓的市长。
此外,1月19日,当选为诸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晓强,也在该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