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杭州主城区 全面禁止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1-28 06:55   

昨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正式发布了关于禁止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通告——

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同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跟往年不同,这次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今年起,主城区范围内即使是春节期间,也一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杭州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月1日以来,警方已在全市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38处,收缴烟花4124箱,“市民家中如果还存放有烟花爆竹的,请及时上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如果有单位或个人无视法律法规照放不误的,我们必定依法严肃处理。”

杭州市公安局表示,今年春节期间警方将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路面巡逻,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及时拨打110举报这类行为,对举报有关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警方将进行适当奖励。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郑亿 通讯员 庞振煦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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