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工作报告昨天出炉,其中一组数据引起法律界专家关注:
2015年,全省法院通知警察等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669人次
省高院、省检察院去年成绩显著收结案数均居全国前列
昨天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国猛、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汪瀚分别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
与以往有些不同的是,微信、支付宝、互联网+、G20……这些热词也出现在了今年的报告里。
陈国猛在报告中说,浙江通过“完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等制度,有效破解‘民告官’立案难”。去年一年,全省新收“民告官”案1.2万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1.8%。
2015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处级干部103人、厅级干部12人,以及包括斯鑫良在内的省部级官员2人。
专家解读 “互联网+审判”也要有章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阮方民
省高院工作报告中提到,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改革”。
国内近年来一直在推行司法公开,把司法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希望以司法公开来换取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回应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但公开是否一定能换来公正的印象?要看综合因素。
比如不久前“快播案”的庭审视频直播,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议论,学术界的判断也是分歧很大。现在网络新媒体的传播比传统的纸媒快得多、广得多,通过这种完全公开的方式尝试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取得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广泛认同。
我们常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表明司法的改革不同于一般的改革,应当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其他的改革也许可以试错,但司法改革不允许试错。所以,我建议对司法公开的范围、种类、方式和程度都应当有明确的、统一的方案。
“民告官”立案难得到明显改善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金鹰
今年两院报告的内容很丰富,我比较关注其中“民告官”的内容。随着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的修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最高院司法解释”)于2015年的出台,以往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从今年两院报告中公布的数据看,“2015年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万件,审结975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10%。”
但同时还有一组数据,“对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占31.6%”。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不是说对于任何起诉都会照单全收,立案的前提必须是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人民法院不一定有能力解决所有的争议,人民群众也应当依法、理性、有序地行使诉讼权利。
开庭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1%,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是一个积极信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实践探索的成果,行政诉讼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有效改善了普通百姓在行政诉讼中 “告官不见官”的问题。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普遍存在“出庭不出声”现象。我认为,应该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时对基础事实内容,亲自进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