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副秘书长刘毅:借民宿热打造浙派民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1-26 06:41   

省政协副秘书长刘毅:借民宿热打造浙派民居

刘毅发言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会上,省政协副秘书长、民进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毅,代表民进浙江省委会做了大会发言,建议在全省打造“浙派民居”概念。

刘毅说,“浙派”是一个很有历史文化内涵的概念,自明清以来,我们有浙派画、浙派诗、浙派词、浙派学术等,但是落实到建筑上,它不像“徽派建筑”那样概念明晰,换言之,所谓的“浙派民居”,其实是一个需要重新加以明确的概念。

什么是“浙派民居”?刘毅认为,就是有浙江地域文化特色、融合了浙江区域性传统建筑的风格与现代居住功能的民居。

“‘浙派民居’改造的着眼点在于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民居功用的融合。但是,这个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不应该是简单的拼凑。”刘毅表示,这样的结合应该是有机的、水乳交融、浑然一体的融合,新时代的“浙派民居”的文化内涵,就是要在两者的紧密融合碰撞中才能确立起来。

民进浙江省委会在递交的这份《关于改造“浙派民居”重塑乡村灵魂的建议》中提到,传统的浙江民居,呈现出多元化的丰富性,无法用一个单一的概念笼统地进行概括:浙北的杭嘉湖一带,接近苏派民居;浙西接近徽派民居;浙南接近闽南民居;浙中与浙东民居最具有“浙派”代表性。

“因此‘浙派民居’改造,需要分区域合理提炼传统民居的代表性元素。”刘毅认为,如果按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工作,那么多样性和丰富性不仅不会沦为“不成派”的话柄,反而能构成新“浙派”的代表性要素。

刘毅在发言中说,比如说浙北的杭式大屋,浙西的门楼,浙中的木雕装饰,浙东的大台门,浙南的重檐,以及粉墙黛瓦、屋脊等等,“浙派民居”概念应该使我们的家乡有着区别于他乡的独特的记忆,按区域提炼传统建筑的精华要素,进行模块式改造,葆有当地文化记忆。

“举例来说,从原先的农家乐到现在的民宿,内涵实际上大同小异,但从外观来看,如果一个地方的民宿建造得有特色,不就可以成为当地的‘浙派民居’代表了吗?”刘毅说,从去年开始,民进浙江省委会多次到农村调研,能够明显感受到民宿概念成为农村投资大热门,因此,如果把“浙派民居”打造好了,也就是形成了“浙派民宿”的概念。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胡剑 摄影 严嘉俊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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