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2016年至2020年,杭州未来5年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你的家门口,地铁会不会通过?医疗、教育、市政等配套会不会更全面?去富阳、海宁的城际轨道究竟什么时候实施?
1月11日,国务院批复了《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两千多字的批复,从8个方面为杭州今后5年的发展画出了一幅蓝图。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到2020年控制在400万内
国务院批复的第一条,就指出要逐步把杭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这次的《总体规划》,在333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求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并逐步扩展到新设立的富阳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宁波等周边城市的协调合作,切实发挥杭州市对浙江省以及长江三角洲南翼的引领带动作用。
批复要求,杭州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0平方公里以内。
同时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贯彻“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补充划定富阳区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建起长三角城市群交通网络
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提出了不少民生保障的内容。比如,在出行上,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优化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交通网络。
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资金
加快棚户区、城中村配套建设
如何为杭州人民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批复中要求不仅要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还要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还要求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西湖、钱塘江、运河、西溪等
周围的建筑高度都要严格控制
2011年,6月24日,西湖申遗成功。
2015年,6月22日,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
作为“双世遗”城市,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刻不容缓。
批复要求,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紫线,指的是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重点保护好清河坊等历史文化街区、临安城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西湖、钱塘江、大运河、西溪湿地等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突出城湖合璧、灵秀精致、疏朗开放、山水城相依、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互映衬的特色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