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图方便在潮汐车道违法调头 这种行为将严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1-13 06:50   

2013年,杭州交警部门为了缓解城西地区市民上下班进出主城区的通行压力,实施了西溪路-玉古路-求是路-曙光路-体育场路一线的潮汐车道交通组织措施,并在西溪路万塘路口、玉古路求是路口等相关路口同步采取了“禁左”措施,以此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快报曾作连续报道)

交警说,潮汐车道交通组织实施以后,确实带来不错的效果,但也出现了个别司机为贪图方便,在潮汐车道违法调头以及违反禁令指示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该路段的通行效率,并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昨天,从杭州交警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调头、违反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交警将在潮汐车道措施实施时对路段进行严查。

第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1款规定,“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调头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50元罚款、记0分。造成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0分;

第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罚款、记0分。造成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0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杭交宣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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