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起 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救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1-11 07:56   

    困难职工调查申报工作,历来是工会落实帮扶政策的基础,是为困难职工办的实事。

    记者从开发区总工会获悉,今年1月将对全区所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摸底调查,开展一次性的困难救助活动。也就说,即日起至1月12日,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救助。

    与以往相比,2015年度困难职工慰问工作将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拓宽范围、提高水平。2015年各级工会会员中,因病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致贫致困的在册困难职工(劳动合同签订6个月以上的),均可申请救助。

    开发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更多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工会应抓紧摸清本单位困难职工基本情况,于2016年1月12日前填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困难(特困)职工申请表》交区总工会237室,逾期将不列入帮扶慰问对象。申报表可以登录区总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区总工会具体地址在金沙大道600号新管委会西2楼。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陈素萍  编辑: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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