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院昨天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光荣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1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王光荣利用担任杭州市蒋村商住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副主任),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女及情妇以收受现金、银行卡及低价买房等形式,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5240.5元。此外,被告人王光荣在退休后担任某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安装工程,于2014年收受请托人所送现金人民币20万元。
本案将择期宣判。
早在去年5月就传出消息,王光荣(当时已退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4月28日,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经杭州市委同意,杭州市纪委对王光荣、祝永平、赵野松等三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据当时媒体的报道称,王光荣的主要问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而王光荣和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邵毅等涉及案件,也被列入去年杭州市检察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落马以后,在看守所里,王光荣曾忏悔:有些东西(情节)是偶然的,有些是必然的,像收受礼金礼卡,(误认为)大家都在收,(自己就感到)好像不足为奇,没有引起警觉。
据了解,今年4月被同时通报立案审查的三人中,赵野松案已于今年9月1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