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慎、朱威娜两位烈士子女 不用再开“我爸是我爸”证明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12-25 06:47   

市民政局已通知各区县民政局在办理三属优待证时在严格把关基础上灵活变通

余小慎和朱威娜都是烈士子女,多年来享受的也是烈士子女的优待政策。近期,三属优待证升级,要求烈士子女提供材料,其中就包括能证明几十年前牺牲的烈士是其父亲的材料,这让两位老人很为难(本报12月24日B2版报道)。

该事经本报报道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民政局优抚处获悉,余小慎和朱威娜已不需要再提供 “我爸是我爸”证明。同时,市民政局已通知各区县民政局在办理三属优待证时,要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灵活变通,提供便民服务。

不用再证明“我爸是我爸” 两位老人轻松多了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余小慎和朱威娜。

余小慎说,昨天上午拱墅区民政局给他打来了电话。“他们说我不需要提供我和我爸爸的关系证明,因为我爸爸烈士证书上持证人是我的名字。”余小慎说,不用提供父子关系证明,他感觉轻松多了。

朱威娜昨天上午去自己退休前的单位调取了档案。档案里确实有她和父亲关系的材料:1999年干部履历表上,家庭关系一栏填写了父亲朱志楚的名字,因当时朱志楚已因公去世,备注栏里填写的是“烈士”。朱威娜在将该材料复印后加盖了自己原单位的公章,随后将材料交到了兰里社区。

“社区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说,我应该去我父亲单位盖章,因为我已经退休了。我当时惊愕了,明明市民政局说去我自己单位也可以出具证明,为什么社区又说不行?”朱威娜说,后来社区工作人员把材料收了,说交上去再看看。

在得知朱威娜的情况后,记者联系了市民政局优抚处副处长庄健。庄健明确告知,朱威娜的情况是不用再提交和父亲关系的证明的。

十分钟后,记者再次联系朱威娜,她说,市民政局已经打过电话告知她“我爸是我爸”的证明不用再交了。“市民政局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我总算不用再到处跑盖章了,心里石头也放下了,谢谢你们。”朱威娜说。

市民政局表示:在严格把关基础上灵活变通

三属优待证是指《浙江省烈士遗属优待证》《浙江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优待证》和《浙江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三属优待证”),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三属优待证”在浙江省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游玩国有公园、免费参观博物馆。

庄健告诉记者,由于“三属优待证”惠及对象只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因此须要身份关系证明。但该关系证明并不拘泥于一纸“死”证明。目前,市民政局已通知各区县民政局,要在严格把关基础上灵活变通。

“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就不需要提供该身份关系证明。” 庄健说,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新办理人员须提供关系证明,但出于人性化考虑,只要能证明是直系亲属关系的,任何形式都可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汪玲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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