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下月起施行 外地户籍居住满半年可申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12-13 08:11   

办护照、补领身份证等都可享受便利

全国已有多地施行居住证制度,2011年11月10日,杭州市区第一张《浙江省居住证》办出。

全国已有多地施行居住证制度,2011年11月10日,杭州市区第一张《浙江省居住证》办出。

昨天上午,中国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居住证暂行条例》已经于2015年10月21日在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期以来,城市外来人口时常面临 “异乡人”的尴尬,摆脱“编外市民”身份、享受“同城同权”,成为他们的强烈诉求。居住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那么,这份与上亿人密切相关的居住证,会提供哪些便利?

1.什么人可以申请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居住证如何申请?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材料。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3.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关于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居住证签注年限为多久?

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5.申领居住证需要费用吗?

条例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6.符合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怎么办?

条例还规定,对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除此之外,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或者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者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篡改居住证信息都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落户条件是什么?

条例明确,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最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而且明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过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变高。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都是必须的。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还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8.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哪些服务和便利?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以下6项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条例规定,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将享以下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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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中国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居住证暂行条例》已经于2015年10月21日在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