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干部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股票基金投资情况”一栏时,填了“无此类情况”,而在中国证监会查询到他名下有6只股票,市值达60多万。经了解,他以为这6只股票已出手,事实上却没有卖出,所以就没有填写。
解析:A官员或许真的是以为股票已卖出,但要提醒的是,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这是“私事”没人知道,其实只要把你的身份信息提供给证监会,你所有的投资证券信息都会一条一条地列出来,清清楚楚,连你自己都忘记的、多年前买下的股票,也能给你挖出来。
B 干部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仅报告本人、配偶拥有房产1套。但市房管局查核到他其实有2套。组织要求他作出说明,他解释说,没报告的房产实际是配偶购买、孩子(已成年成家)居住,就想当然以为房子属于孩子所有,所以没填写。
解析:房产是“凡提必核”的重点,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所有房产,都要如实填写。区域不仅是杭州市范围内,省内、国内和国外,也都要填写。
C 干部的配偶在银行工作,单位集体募集资金认购基金,配偶认购了10万元。但这件事配偶没跟他说,C干部一直不知情,因而在组织考察要求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这一项没有填写上去,结果令人唏嘘,因漏报而被暂缓提拔。
解析:填报前,一定要仔细跟配偶核实,有没有投资或房产没有告诉你。而且投资不仅包括上市公司的证券投资,还包括非上市公司投资,比如合伙经商、办企业等。
D 干部的情况很特殊,他家里有多个兄弟姐妹,父母的房产由几个子女共同继承。
解析:D干部想当然认为房子不是个人独自拥有,没有把这套房子情况写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导致漏报。这种情况属于干部的理解偏差,虽不算瞒报,但也会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