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杭州市交警支队长赵野松涉嫌受贿案昨开庭 四项指控否认三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9-02 07:11   

    

    炒展位“获利”100万是否构成受贿 成庭审争议焦点

    赵野松否认帮朋友范某申请经适房,不过他承认的确以朋友范某孩子结婚需要房子为由,给负责经适房分配的杭州市居住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打过电话,但范某符合申请条件。范某拿到经适房后转手卖出,分了赵野松11万元。

    “这是我和别人一起炒房分红。”赵野松辩解说。检察官举证证明,范某拿到经适房并没通过正常的排队、摇号程序。

    而帮黄某找失踪的女儿,赵野松辩解称这是在履行职责,他只不过给辖区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让重视一下。后来买房也是姐姐的行为,因买房钱是姐姐出的,产权也登记在姐姐名下,租金也是姐姐在收。

    对于收受汤某美金和港币一事,赵野松表示自己和汤某是好友,常礼尚往来,比如汤某家人办喜事,他都送上贵重的礼金礼品,自己还多次赴香港帮汤某买他喜欢的“拉菲”酒。

    “宫兵只是跑腿的,一切责任由我承担。”关于转让汽车城展位的事,赵野松表示认可,并当庭把责任揽下。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陈洋根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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