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子皓/制图
除了价格的上调,此次改革还会涉及到许多细节问题,比如,新政策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了,但我们家的用气量啥时候结算呢?白天家里没人,工作人员老是抄不到表怎么办?4200元的地热扩容费我们都交了,怎么退?别急,我们一一为你解答。
新的气价计费方式怎么结算?
A:对于老用户(已点火已使用用户)而言,以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结算日次日开始到下一年度的结算日止作为老用户的一个“抄表年”,一个“抄表年”作为一个用气周期。用气周期满后进行年度气量结算,重新开始新的用气结算周期。如某用户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10月5日,则每年的10月5日为该用户的年度气量结算日,该用户第一个用气周期为2015年10月6日至2016年10月5日,第二个用气周期依次类推。
新用户(调价后新点火用户)则是以点火日作为年度气量结算日。两个月抄表并结算一次,支付方式不变。
目前天然气公司有83万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公司采用入户抄表方式,由抄表人员两个月一次为居民提供上门抄表服务。实行阶梯气价后,以“抄表年”作为一个年度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一个“抄表年”表示从调价后用户首次抄表日次日起365天为一个年度。
工作人员来抄表,家里没人怎么办?
A:这里要分三种情况。一是调价后,在正常抄表周期内首次能抄见的用户:该次抄见消费量仍按原价格2.4元/立方米结算,该入户抄表日作为年度阶梯用气周期的结算日,之后抄表数执行新的阶梯气价。
二是调价后,在正常抄表周期内首次未能抄见,天然气公司会在用户家的门锁上张贴预约抄表通知,在15天内预约能抄见的,该次抄见的消费量仍按原价格2.4元/立方米的价格结算,该入户抄表日作为年度阶梯用气周期的结算日,之后抄表数执行新的阶梯气价。
三是调价后,在正常抄表周期内的第一次上门抄表未抄见,在门锁上张贴预约抄表通知后,15天内仍未抄见的,即“抄表不遇”的情况。对此类用户的抄表气费,结算标准以第一次上门抄表日为结算日,并作为新的价格分割点,用气量按当期平均日用气量进行分摊。结算日前消费量按2.4元/立方米的价格结算,结算日后消费量按新的阶梯气价结算。
家里人多怎么申请增加气量?
A:“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是指居民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居民用户。 需申请增加用气量的用户,应持户口簿、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各服务网点办理申请、认定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为两年。欠费居民用户,须在结清欠费后方能申请办理。
“一户多人口”居民用户,在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用完前办理增加用气量申请手续,均按全年增加用气量,增加气量申请在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均有效(也就是说,在新的价格实施后,增加用气量申请在半年内办理均有效);逾期申请的,从认定次月起按自然月增加用气量。若在一年内户籍人口发生变化,当月15号前办理申请的,从当月起按月增加用气量;15号后办理申请的,从次月起按月增加用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