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售价租金标准9月起调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8-24 10:21   

    日前,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与市物价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5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5年度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杭州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目前,杭州直管公房约有15000余套。1998年12月31日,实物分房政策停止。不少家庭因为不符合房改条件、没有经济条件等原因还租住在公有住房内。

    根据《通知》规定,2015年度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18元。砖混结构成套住房最低限价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4元;砖混结构非成套住房最低限价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43元;砖木结构、木结构、简易结构非成套住房最低限价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8元。

    另外,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统一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88元执行。2015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政策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本次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是自1994年以来的第八次调整,折算年均涨幅与以往相比较低。本次租金调整后,对离退休职工、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特等和一等伤残军人、非在职优抚户、享受抚恤待遇的生活困难烈属以及不可出售住房,新增租金继续实行减免。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房轩中  编辑:实习生 许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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