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与补偿 杭州百姓迎利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8-20 10:20   

    

    破墙开店等“住改非”房屋若被征收

    合法经营面积部分能获一次性适当补助

    “破墙开店”,杭州城里这样的情况挺普遍,原来的住宅用房实际用于了商业经营。如果这样的房子面临征收,补偿标准会如何?

    记者了解到,在以往的征收案例中,各个城区的补偿标准略有不同。《若干意见》中,对破墙开店这类“住改非”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做了规定:鉴于“住改非”房屋实际用于商业经营的事实,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前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用于商业经营的,除按照住宅房屋实施补偿安置外,还可根据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凭据,按批准的合法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其批准合法经营面积部分住宅评估价值的20%。

    比如住宅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的,产权登记面积为6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每平方米2万元,实际用于营业面积为40平方米,则一次性适当补助最高为:40平方米×2万元/平方米×20%=16万元。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房轩中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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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征地拆迁是“天下第一难事”,为什么?因为涉及各方利益很难平衡。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国有土地房屋由“拆迁时代”全面迈向“征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