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乡居民低保 每月或将增加70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8-18 06:43   

杭州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近日共同发布《关于调整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通知》,目前已完成公告和意见收集。在此通知中,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富阳区及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按照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要求,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0%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同时,杭州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也要调整了。我市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145元,按相关规定要求的比率计算,每名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养育标准为18301.5元,平均每月为1530元。社会散居孤儿全年养育标准为10980.9元,平均每月920元。对已经享受低保救助的困境儿童,可以参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采取补差的办法,落实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并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政策的规定,给予动态价格补贴。

萧山区、余杭区按照与主城区一体化的要求,自行公布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富阳区和4县(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健全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调整后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史洁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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