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老赖’不只是限制高消费,超过正常消费水平的行为也要受到限制,比如出门打专车。”昨天,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裘茂金说。
自2014年11月1日起,浙江公检法三家联合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针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的特点,浙江公检法就三机关如何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制定详细的规则。人民法院对需要纳入专项行动打击对象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摸底、甄别,分别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搜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移送侦查等措施。对已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而逃匿的被执行人,各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布控,由发现地的公安机关协助控制。全省法院严格落实执行24小时备勤制度,随时待命。
截至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48案/274人,移送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9案/17人,移送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27案/37人,共计移送284案/328人。经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实际判处此类犯罪案件共计40案48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31案31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4案10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5案7人。
“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裘茂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