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杭州将艾滋病列入医保规定病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7-17 06:38   

    8月1日起,杭州将正式把艾滋病列入医保规定病种范围。

    凡是参加杭州市医保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医保规定病种。

    今后,在杭州市艾滋病诊治定点医院内发生的相关疾病治疗费用,都可以按照规定病种疾病费用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参加主城区医保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可向居住地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领医保规定病种证历本。参加区、县(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规定病种证历本的申领发放工作由各统筹地确定。

    经过多年努力,同全国一样,杭州市艾滋病流行上升的趋势有所减缓。不过,目前艾滋病传播形势仍然严峻,防治工作仍然艰巨。

    据杭州市疾控中心的数据:截至去年10月31日,杭州全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HIV/AIDS)4696例,其中艾滋病病人1748例,死亡登记478例。

    2014年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879例,比2013年同期上升17.8%。累计报告HIV/AIDS中,户籍为本市的占了29.2%,本省其他市占21.4%,外省占49.4%。

    值得重视的是,在杭州,艾滋病感染正趋于低龄化。

    20岁以下年龄组和30-39岁年龄组人数上升幅度较大,除在校大学生感染人数快速上升外,感染人群甚至累及高中及以下阶段学生。

    截至去年10月底,杭州市累计报告在校学生感染者166例,占全省学生感染者的一半左右,其中大学生136例,高中学段20例,初中及以下学段10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文件,杭州将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市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后,杭州市级定点医院要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各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HIV抗体筛查中心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成立HIV抗体确证实验室。

    全市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艾滋病检测点,80%的检测点要开展快检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开展艾滋病病毒、梅毒检测咨询,加大性病门诊就诊者的HIV和梅毒抗体主动检测力度,并将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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