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以上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好福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7-13 07:25   

    防暑降温饮料

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该发的钱要发,该做好的高温天劳动保护也必须做好。

省人力社保厅等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具体来说,单位要做好哪几件事?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注意: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还有一项重要规定——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

但要先去认定为工伤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由于起病急,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不过,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为工伤。

按人社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杭州市区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多,能诊断鉴定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有浙大一院、市红会医院、杭州市预防保健门诊部等。

单位没发或少发 高温津贴怎么办?

可以打12333投诉

从杭州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了解到,杭州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总体上一年比一年规范,大多数企业都能做到及时足额发放。

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不发或者少发高温津贴,职工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市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12333。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高温津贴的发放,职工和企业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与往年一样,今年各级工会将继续深入开展“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高温慰问活动,向奋战在高温、露天作业生产一线的职工送上关怀。同时也将加强高温期间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宣传,在各级工会的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上,宣传普及高温保健防护常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杭州市“春风行动”还将开展走访困难群众“送清凉”活动,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关爱,带给杭州的每一户困难家庭,帮助困难群众防暑降温,平安度夏,提高生活品质。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制图 高薇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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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上班,有哪些福利?最直接的,就是高温津贴了。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2015年,浙江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仍然是6月-9月共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