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1-5月查办贪腐案559件 鼓励实名举报,经查实最高奖20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6-24 06:40   

我省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中,群众举报线索的占约四成

今年6月23日到6月26日,是检察机关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

昨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查处,专项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和规范司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约四成职务犯罪线索来自群众举报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表示,从以往来看,我省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直接来自群众举报线索的,占约四成,这还不包括由举报后查实的案中案、窝案串案等,可见群众举报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检察院通报说,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1761件,同比增长12.2%,经审查后移送侦查部门3048件。

其中,2014年,全省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64件1597人,同比分别上升28.2%和19.09%,增幅为历年最高。其中大案1305件,占比95.67%;要案130人(厅级干部6人),同比上升4.84%。今年1-5月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59件658人,其中大案545件,占比97.5%;要案60人(厅级干部4人),同比上升7.14%。

此外,近17个月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583件668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7.6%,立案人数同比上升0.9%。这583件案件共造成各类经济损失6.37亿元,通过办案挽回损失5276.29万余元。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还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截至2014年11月底,共督促省刑罚执行机关对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112人(原副厅级以上罪犯8人)予以收监。

鼓励实名举报,最高奖20万

据悉,全省各级检察院均设立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统一管理举报线索。

不过,从举报数据来看,11761件举报线索,最终移送侦查部门的仅3048件,只占了很小一部分。

“多数举报线索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我们移送给相应的管辖部门;有些举报线索质量较低,举报对象不是具体的人和事,仅仅是反映一些不正之风和社会现象,像这样的线索我们就移交给行业纠纷部门。”省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菊芬说。

王祺国说,检察机关倡导人民群众实名举报,对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并且对举报行为查实的实名举报,举报中心将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件件予以答复。实名举报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最高可奖励20万元。

如何举报职务犯罪

群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或登录检察机关举报网站等方式向举报中心提供职务犯罪线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受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级别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省检察院管辖厅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地市级检察院管辖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处级以下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基层检察院管辖。

杭州、宁波等副省级城市属于特殊情况,基层检察院也可以管辖处级(街道负责人级别)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省检察院表示,举报人应根据案件的情况,到有管辖权的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这既方便举报,也提高举报效率。

此外,举报时应当将反映的涉嫌犯罪的事实、举报对象说清楚,如有相应的证据线索,也可附上,利于检察机关甄别受理。

王祺国表示,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实行严格保密,并严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沈剑轩 记者 黄洪连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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