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住户如何申请改造?维修的钱由谁来出?
快来仔细看看我们给你梳理的这份攻略
近日,浙江省政府网站发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完成对全省存在比较严重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安全使用的丙类城镇住宅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
杭城不少危旧房的居民,整天提心吊胆地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子里,却不知道危房责任谁来承担、改造工程的钱谁来出,这份通知,可以说是给了危旧房居民一份完整的攻略。
谁来申请发起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
分几种情况:首先,全体业主为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活动的主体,业主代表可以发起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相关工作。
同时,针对单位分房等历史遗留问题,《通知》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楼幢产权10%以上或者楼幢业主30%以上(按套计算)为该单位职工的,可由所在单位承担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发起工作。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应当给予支持。
谁来负责给出危旧房改造方案?
城镇危旧住宅房屋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方案,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改造方案分为两种,主要看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维修加固项目或者在原有合法用地范围内的拆除重建项目,不再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拆除重建项目,城乡规划、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在妥善考虑相邻关系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容积率、层高、层数、绿化等要求,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地城乡规划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园林绿化等部门制订。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因为种种原因业主找不到原设计单位,也应找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绝对不能擅自拆改城镇住宅房屋承重结构。
如何筹集治理改造资金?
很多危旧房鉴定完后,“谁来出钱改造”成了最大的难题。
《通知》对于资金筹集的原则,归纳为二十个字:“有责追偿、业主主体、单位资助、政策支持、区域平衡”
对城镇住宅房屋造成使用危险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治理改造建设资金由全体业主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共同分摊。
属于房改购买的,原产权单位可以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费用20%额度内出资补助。因拆除重建增加的住宅面积可以出售,出售资金用于充抵建设成本等用途,尽量减轻业主负担。
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拆除重建项目涉及扩建或外迁安置的,项目用地指标、规划指标、筹措资金可以实行区域统筹平衡,必要时应当另行补充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拆除重建项目的外迁安置。
业主实际承担的建设费用原则上不得少于治理改造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部分。业主承担的费用,可按规定使用房改房维修基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补贴),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项目符合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条件的,可以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享受有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