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好奇过,官员落马后,追回的钱物去了哪儿?
十八大以来,杭州“打虎拍蝇”成绩显著,仅去年就有525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执纪办案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6亿元。
各地反腐追回了那么多钱,去向问题自然引起大家关注,有的网友还提出疑问:办案部门会不会截留?
昨天,市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杭州廉政网”回应——“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办案部门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开支统统都列入财政预算、统一拨付,这些‘支出’和反腐追回来的‘收入’完全是‘收支’两条线。”
腐败资金有哪些类型?
一般分两类:违纪违规资金、违法犯罪资金。
在查处腐败分子时,除了要处理腐败资金,还常常涉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银行卡、超市卡、提货单)以及名贵物品,比如古玩字画、玉石等。
怎么避免资金管理出现漏洞?
中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指出,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收缴款物处理工作暂行规定》也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规定处理收缴的款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处理。”
杭州市纪委为此专门设计了一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案件检查(调查)部门负责暂扣、封存和登记、暂时保管,并按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批准的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案件审理部门负责涉案款物处理的审核及所有收缴物品的拍卖联系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款物处理的全程监督;
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款项保管及上缴国库等工作。
此外,还有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押印的,要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签字甚至录像,款项上缴凭据、送达回证、返还物品清单等材料要入案件审理卷存档等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