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了别人的厂房
修好了自己的牢房
从杭州近几年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分析,贪污贿赂成为镇街干部案发频率最高的违纪行为,占29.7%,在村社干部中也占到12.7%。
比如余杭区仁和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吴永平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土地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相关人员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7万元左右、美金1000元。桐庐县水利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汪来宝利用工作便利受贿8.5万元。
主动索贿的也有,相比之下性质更恶劣。富阳市春江街道水利专管员俞兴联利用职务便利,以防洪堤养护工程、分配利润为名,索贿7.85万余元。他还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向业务单位索贿12万元。
而在基层腐败中,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是“重灾区”。
江干区采荷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周建明的例子最为典型。回顾这几年在城东新城的拆迁经历,他用一句话进行了总结:拆掉了别人的厂房,修好了自己的牢房。经查明,2009年至2013年间,周建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违法建筑处理、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高某等12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4万余元。
建德市水利水产局原主任科员徐利根,在担任建德市洋安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拆迁组组员期间,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国有资产(1套拆迁安置房)价值人民币29.96万元。
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全市查处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案案件21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时也查处了一些“蝇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