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杭州在内,银行储户存款“不翼而飞”的案子最近频频上演。
昨天,来自杭州市检察院的消息,该院近日对杭州联合银行储户近亿元存款神秘“消失”案中的8名犯罪嫌疑人以涉诈骗罪提起公诉。
以高年息为诱饵
“金主”签下“六不”承诺书
去年2月14日,杭州西湖警方接到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报案:银行一名储户存折上的200万元存款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划走。根据银行反映近期资金流动异常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西湖警方立即对该案开展立案侦查。
随后调查发现,这笔两百万的资金只是冰山一角。
8名被告人中,邱某是浙江帅邦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是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负责人。2013年底至2014年初,邱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祝某。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27日期间,被告人邱某伙同被告人祝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以向资金提供人(也称“金主”)承诺除支付银行正常利息外,另外支付10%-15%的年息,以此诱骗资金提供人在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存款;由祝某诱骗资金提供人输入密码,将资金提供人账户内的存款转入邱某及其指定人员的银行账户。
为避免资金提供人短期内发现存款被转出,邱某等人还要求资金提供人签订账户不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不开通网银权限、一年内存款不挪作他用、不查询、不对在银行工作的亲人朋友提及等“六不”承诺书。
骗取的资金用于还债
至案发尚有5000余万未归还
采用上述手段,先后诱骗42名资金提供人将共计9505万元的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邱某等获得上述款项后,将事先许诺的高额利息转账至资金方账户,同时将剩余的款项按事先商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祝某获取每笔资金3%的好处费,邱某等人将骗取的资金用于归还债务等。
由于部分资金提供人发现账户内存款被转走,邱某等人在案发前退还给资金提供人本金约2757万余元。至案发前,共计5797.1万余元未能归还。
此外,本案中还有几名被告人勾结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江山支行南门分理处工作人员,将3名资金提供人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共计700万元资金转入他们控制的账户内,用于还债。
2014年3月13日,邱某、祝某等8人被抓获归案。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邱某、祝某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特别巨大财物,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