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建立“器官捐献快速通道”;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如果需接受器官移植手术,在轮候时给予合理的优先权……
昨天,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深化“救在身边”活动推进关爱生命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红十字会和卫生医疗系统参与完成捐献的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者,对其家庭进行人道慰问(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每户2万元;角膜或遗体捐献者家庭,每户1万元)。
对捐献者免费享受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捐献者家庭享受相应补助政策。
同时,捐献者进行医疗救治时发生的医药费中由捐献者自负部分,可通过博爱助医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造血干细胞捐献。捐献者本人享受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在800毫升用血量范围内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给予捐献者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次年度回访时再给予慰问金1000元。
对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捐献者,另给予1万元人道救助经费。
同时,捐献者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捐献者还能享受“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献血者”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