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考驾照,可能会想尽办法跟教练搞好关系。
因为,什么时候能考试,得看什么时候把你报到驾校,再由驾校去交警部门预约。
以后不用这么纠结了。
今天,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交管十条创新举措,涉及驾考的,仅是其中之一。
“新十条”会带来多大的便利?今天一一为你解读。
驾照网上自主预约
7月1日起,浙江各市开通驾考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
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包括可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等。
目前,针对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交管部门主要按照一定规则,把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各驾校统一到交管部门人工预约。
新举措的意义在于,提高考试工作公开透明程度,防范权力寻租。
网上怎么预约?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郑小林说,7月1日前,将会出台细则。
驾照可省内异地考
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
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目前,浙江驾驶人考试采取属地考试模式,即学员在驾校所在地的指定考试场考试,不能自主选择市内其他考试场或跨地市考试——这种考试模式,已不能很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影响了考试场的利用率。
快问快答
选择本市以外制定的场地考试,怎么预约?
郑小林说,如果你是在杭州学的车,想到绍兴考试,在杭州搭建的驾考互联网预约平台也可实现预约。
部分被注销驾照的人,可直接申请考试
7月1日,凡是在浙江考出驾照的,由于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照,重新申领时,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备注: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增驾类准驾车型除外。
也就是说,这部分人,被注销驾照,并不是因为严重交通违法或发生道路交事故而造成的。
仅仅由于疏忽被注销,其实际驾驶技能往往并未丧失——允许这样的人,不需要通过驾校培训,直接申请考试,可减少其重新考取驾照的成本。
记分互联网远程学习教育
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照累积记分达12分的,需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其中,3天(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远程学习教育,其余4天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交管部门表示,之所以仍有4天需集中学习,是因为涉及到操作性、体验性学习和理论考试要参加——以前7天,均需到指定场所集中学习。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学习不少于3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照审验——即足不出户,便可完成审验。
快问快答
3天(12小时)的互联网远程学习,如何防止黄牛代学?
郑小林说,在远程学习环节,他们会用科技来制约。比如,手机验证码,远程学习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功能,具体学习时需打开摄像头,学习过程中系统将不定时地抓拍学习看头像,后台会和公安机关保存的照片进行比对,如果系统没有检测到头像或头像不符的将暂停课件播放。
在远程学习的页面上,是学完一部分,才能进入到下一个页面——这意味着,开着电脑,人跑开是不管用的。
此外,若发现非本人远程学习,此人将会被要求到现场学习。
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
7月1日起,凡在浙江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需省内异地检验的,可直接到省内任一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免检机动车省内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7月1日起,凡在浙江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公安交通车辆管理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目前,这类车主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车辆注册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全天候移车告知服务
7月1日起,如果你遇到他人停放的机动车阻碍通行时,可直接各市开通的全天候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热线——若拨打110或122,也会实时转接到这一移车热线。
这么做的背景是,目前,全省公安110、122报警服务台日均接报移车类警情1.2万起,约占总有效警情数的30%左右,报警服务台的有限资源被大量非紧急警情挤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急难警情的及时受理处置。
快问快答
打完电话,多久会有反馈?
郑小林说,只要对方车主登记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准确,他们可以立马联系对方车主移车。然后,交警部门会告知被阻碍通行的当事人,对方车主大致需要多长时间过来移车。
银联卡网上缴纳罚款
10月1日起,大家可在全省推广使用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
全国驾驶人在浙江省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均可通过该系统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
物损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
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目前,物损交通事故特别是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总量中占90%以上。由于当事人传统习惯,主动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少,基本上采取等待交警到现场以后再处理,导致因小事故造成交通拥堵、民警接处警量大、群众等待时间长等一系列问题。
现阶段,全省已有部分地区正在探索,或试点交警联合保险公司等,一起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机制。或许,不久的将来,便可实现网上取证、网上协商、网上定责、网上快速处理和理赔等。
发布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
7月1日起,在“信用浙江”平台上,发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
这一信息发布范围包括,一定时间内企业所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次数、涉及车次、情节程度(按照记分值确定),以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次数、造成伤亡人数。
此外,交管部门还将商请交通运输、安监、保监、银监等部门,制定失信黑名单认定标准,推动信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