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稳定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5-06 08:51   

    积极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企业,政府会给与奖励。按照杭州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4年度开发区稳定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开始申报。

    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在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13年1月前在开发区开户并参保,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两年履行缴费义务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开展稳定就业工作、劳动关系稳定,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含3%)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企业,可以申报。

    申报前,用人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开展自查。自查通过后,报开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报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稳定就业岗位单位,推荐申报杭州市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分两个档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小于1%(含1%)的,补贴额度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在1%~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

    用人单位可到管委会一楼办事大厅人劳局就业窗口或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申报手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人才港网站(www.hedarc.gov.cn)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陈素萍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