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缴电费 影响房东信用记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5-05 07:35   

家住城南的李女士把一处房子租给了小罗。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小罗每月按时向李女士缴纳房租,而水电费由小罗自行缴纳。

李女士觉得,她只要管牢租金就好了,租客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关她的事。但现在,可没这么简单了。

从今年5月1日起,居民客户在电费缴纳方面的失信记录将计入浙江信用辅助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供各类金融机构参考。窃电金额超过5万元的重大窃电行为客户以及经催交12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电费违约金的客户,都将被进行商业失信行为登记,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也就是说,今后租客不缴电费,欠费记录将影响房东的信用记录,甚至对房东今后买房、贷款等产生不良影响。

不过,假如该用电地址在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可以由杭州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客户从“征信系统” 中撤销。

怎么才能更好地保障切身利益呢?房东可微信关注“浙江省电力公司”公众号,或在支付宝服务窗中搜索“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并绑定自家电力户号,实时掌握出租房缴费情况。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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