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残联、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一项新政策:符合条件的福利企业优秀残疾职工,可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接受免费的定向培养。
记者获悉,此次定向培养的对象为:具有浙江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福利企业工作2年以上,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肢体残疾人或听力语言残疾人。
此次免费接受定向培训,须经过报名、考试等流程。
即日起至5月15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所在福利企业报名,也可以到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571-86452702或15356655570)。
报名通过后,将于2015年5月30日举行语文和数学的考试。
据介绍,此次考试采用面试和笔试的方式。对面试后入围笔试的考生,将实行“单考单招”。
一旦被录取为定向培养对象,学生可享受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并可享受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及平安、大病等保险。
在校期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由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工龄连续计算。残疾人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其人员计入原单位残疾人职工数量和比例范围,原单位仍可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入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残疾人职工,将以“学徒制”的方式完成学业。在规定三年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前两年以在校学习为主,寒暑假及第三年,以回原单位实习、实训为主。学习毕业后,返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