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电费缴纳失信记录将计入征信系统 房客拖欠电费 会不会影响房东的信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22 06:46   

 

如果你家的电费还没交,赶紧吧!

5月1日起,居民客户在杭州供电公司的缴费失信记录,将计入浙江信用辅助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供各类金融机构参考。

届时,省内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会对窃电金额超过5万元的重大窃电行为客户,或经催缴12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电费违约金的客户以及因客户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转账支票退票的客户进行商业失信行为登记,形成的信用数据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简单地说,5月1日起,你会因为上述违约原因而使你的征信系统蒙上污点。到时候,在杭州买房、贷款、创业就麻烦了。

昨天下午,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电网杭州供电公司营销部专业管理室主任郭兰兰。

记者:多久没交电费会产生违约金?

郭兰兰:目前杭州居民当月的电费如果到次月的1日还没有缴纳,就会产生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未缴纳电费的千分之一,按日累计。

记者:我是房东,房子租给租客了,如果租客没交电费,这个责任算谁的?

郭兰兰:电费的缴纳主体是房屋所有人即房东。如果该户号出现上述违约情况,房东的征信系统会受到影响。不过,为了避免房东无辜“背上黑锅”,有两个建议:1.房东在跟租户签订《租房协议》时,要注明租房期限内,产生的电费由租客负责缴纳。如出现违约缴纳,责任归租客负责。这样,如果出现租客违约未缴纳电费,有凭证可依。2.到营业厅更改电费缴纳模式,将模式改为预付费模式,与银行卡或支付宝绑定,按时代扣。

记者: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转账支票退票,怎么理解?

郭兰兰:这一条主要是针对那些恶意违约缴纳电费的用户。因为我们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用户拿着转账支票到营业厅来缴款。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收到支票后,开具了发票给用户。可是,因为银行入账等方面原因,支票不会立即显示入账。曾出现过有些用户恶意在支票上做“手脚”,导致被银行退票。当我们进行追诉时,该用户出示了我们开具的发票,表明这是他缴费成功的依据。

郭兰兰补充,违约客户在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可由杭州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该客户从“征信系统”中撤销。

在扩大征信系统范围的这段时间,杭州供电公司将通过信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电费电量通知单》、《催交电费款通知单》等方式,告知居民客户,其拖欠电费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显示在信用报告中。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周中斌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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