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拖欠电费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21 07:11   

    昨天,记者从杭州供电公司获悉,5月1日起,居民客户在杭州供电公司的缴费失信记录,将计入浙江信用辅助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供各类金融机构参考。

    去年9月,杭州供电公司与人民银行签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清算中心合作协议》,将企业客户拖欠电费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截至2014年底,已有31户企业用户纳入该系统。

    今年5月1日起,征信范围将扩大到广大居民用户。届时,省内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会对窃电金额超过5万元的重大窃电行为客户,或经催缴12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电费违约金的客户以及因客户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转账支票退票的客户进行商业失信行为登记,形成的信用数据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不过,假如客户在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可由杭州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该客户从“征信系统”中撤销。

    在扩大征信系统范围的这段期间,杭州供电公司将通过信件、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电费电量通知单》、《催交电费款通知单》等方式,告知居民客户,其拖欠电费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显示在信用报告中,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内容、格式及有关制度,充分保障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黄蒨蒨 陆雯 记者 章高航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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