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昨天公布,听取市民意见,拟定的新标准如下——
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限额为26779元(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比去年提高了2022元。
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限额为44632元(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比去年提高了3370元。
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与去年相同——3人以下(含)户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上限,3人以上户人均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以20平方米为上限。其中高层、小高层自有住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上限分别增加10平方米。
该拟认定标准目前正在网上听证,有什么意见建议,4月22日前可登录“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提出。低收入家庭在申请公共保障住房、政府补助等方面,可享受一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