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整个杭州禁行“黄标车”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16 06:48   

10月1日起整个杭州禁行“黄标车”

强化治理“扬尘污染”,落实扬尘精细化管理

◎拆除工地洒水覆盖及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达到100%,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由属地职能部门实施处罚。

◎开展4000万平方米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

◎建筑垃圾运输车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主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提高主城区洒水频次,主干道6次/天,次干道4次/天,中河高架、德胜高架、秋石高架、留石快速路为2次/天。

◎10月底前关停之江旅游度假区内8家轧石加工厂。

◎主城区一个月以上裸露场地(包括绿化带内裸露地)通过铺设陶粒、树皮、碎石等实现全覆盖。

加强治理“餐饮油烟”,推进城乡废气综合整治

◎制定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建设相对独立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

◎对无证无照餐饮企业“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

◎继续推进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试点推行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全市所有服务行业禁止使用煤炭、重油、非成型颗粒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全市新增造林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4.87%。

落实重大活动区域联防联控

◎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强化杭湖嘉绍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大气污染防治做得好 最高奖500万

同时进行网上听证的还有《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征求意见稿,区县(市)等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奖:合格以上的,按城市PM2.5浓度年均值较上年下降10%以内、10%以上、20%以上、30%以上、40%以上,分别奖励区县(市)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

惩:不合格的,将暂停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按城市PM2.5浓度年均值较上年上升10%以内、10%以上、20%以上、30%以上、40%以上,分别处罚区县(市)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直相关部门将予以通报,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一票否决,直接不合格,并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应圆 制图 李本献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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