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服务梦想小镇建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14 07:26   

近日,余杭区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对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陈某提起公诉。陈某此前曾利用工作获知的某企业电商平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企业在淘宝网天猫商城后台,恶意篡改陈列商品价格并上架销售,从而导致电商企业巨大财产损失,商业信誉严重受损。

该案是该区检察院《服务梦想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后,以司法办案作为基本手段,服务保障互联网创新创业的第一起案例。

梦想小镇建设是余杭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决策部署。2015年4月,余杭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众创—梦想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服务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具体举措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检察机关服务梦想小镇建设提供了规范指引。

该《意见》要求坚持主动服务、能动司法,以执法办案为基本手段,积极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创新创业的新途径、新方法。

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7件8人,为建设工程主体招投标需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0次,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及为相关部门、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次。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余检 记者 黄洪连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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