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照不能参与摇号 杭州限牌政策征求意见稿昨日发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11 06:36   

昨天,修订后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外发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会有哪些变化?昨天,市交通运输局调控处副处长金琳对调整的内容作了相关的解释。

变化一:有驾照才能申请增量指标

征求意见稿拟增加个人申请资格中的驾驶证条件,原先“年满18周岁”的条件改为了“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金琳解释说,目前60多万申请者中,有50%的申请人没有驾照,这些没有驾照的申请者大多数只是为了提升亲友的中签率而加入的。设置了驾照的门槛,将有利于指标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满足购车刚需。如果政策调整,原来没有驾照的申请人要被剔除系统,未来摇号中签率将大幅提高。

变化二:拟给予县(市)一定的政策倾斜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的内容。

金琳表示,县市将进行差异化执行,除了拟定的8万个指标,另外再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这意味着,县市的申请人有两次机会,平时每月可以参加全市的摇号竞价,另外还可以参加单独县市的摇号竞价。

不过,县市的具体办法需另行制定细则,因此独立摇号竞价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变化三:拟预设新能源车总量调控条款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周期配置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和调整新能源车的年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适时调整新能源车的适用范围”的内容。金琳说:目前,对新能源车辆还没有限制。从治气来说,应该鼓励新能源车,但是从治堵来说,车辆增加还是会给道路带来拥堵。因此,拟预设相应条款,可便于日后新能源车规模扩张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控制。

变化四:拟放宽新投资企业申请相关限制

征求意见稿在企业申请增量指标条件中删掉了第二条“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前置条件。

金琳表示,原本企业申请增量指标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纳税总额,还有一个就是总投资额,这限制了一些新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新投资企业一般用车需求都比较大,不宜限制得太严格。


因此,拟规定投资额条件和纳税条件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适用,由投资额确定的申请编码数量限制可以适当放宽。

变化五:拟放宽司法拍卖小客车所有权转移条件

征求意见稿中,原来的“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已改为了“人民法院公开拍卖”。

金琳表示,去年条件没有放宽,主要是考虑到全国的司法拍卖平台并没有像杭州一样规范,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暗箱操作,比如有人通过司法拍卖来转让车牌。一年下来,绝大多数的“浙A”牌照拍卖是在省内的,省外的拍卖比较少。

这次司法拍卖条件放宽后,意味着其他省市法院拍卖的“浙A”牌照车辆也可以带牌过户。但前提条件是“公开拍卖”,这样可以防止个体、内部之间的转让交易,使其更规范、合理。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民可反馈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4月10日至4月17日。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网络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信函邮寄地址是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传真0571—86092763,网络邮箱hzsxkctkb@foxmail.com,联系电话是0571—12328。

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市调控办将在收集汇总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管理规定》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潘婷婷 通讯员 范杨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