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推进部署会上获悉,去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2499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21.66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5倍左右。
杭州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18个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湖、萧山、余杭三地着手先行先试,从立案到审结平均用时仅4天,每案庭审时间不超过5分钟,且能够做到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切实收到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的良好效果。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不仅是“杭法十条”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平安杭州和法治杭州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既要注重办案质量,又要提升办案效率,还要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在现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协同配合、支持保障以及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探索和大胆实践,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争取打造刑事速裁试点工作的“杭州经验”。
链接 适用速裁程序案件有何特点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有何特点?有关法律人士解释,这类案件开庭时可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适当缩短办案期限,但前提是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同时也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包括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进行当庭宣判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