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及自动化等6个专业,先行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这也是我省为加快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出的新举措。
按照“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发放本科文凭、高职院校办学”的要求,试点高职院校与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四年制高职本科专业人才。
例如,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与中国计量学院联办金融工程(互联网金融)专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与浙江理工大学联办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力电子技术)专业等。
据悉,试点专业招生纳入合作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定向下达。招生面向职业高中(包括中专、技校)学生,纳入单独考试招生模式。试点专业学生按照合作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享受本科院校学生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的有关政策。
试点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并要联合本科院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建立专业教学指导机构等。学生籍和学历学位管理,则由试点本科院校负责。
此外,试点专业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就读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