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运管上门行政指导Uber培训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5-04-03 06:45   

    再次严申“禁止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已有14起

    以“专车”服务为名涉嫌非法营运案件,罚款1万元

    4月1日,本报B2版曾独家报道有关Uber(优步)杭州培训点接纳私家车上路运营的情况。

    4月2日,记者跟随市运管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位于登云路某写字楼内的该培训点,进行上门普法约谈。

    暗访的Uber培训点 依然“门庭若市”

    与预想的有些不一样,该培训点并没有“人去楼空”或是有所收敛。

    下午三点,门前竟聚集了超过30位的私家车主。无一例外,都是排队应征做Uber司机的。

    这只是每日四场培训里的其中一场。据在场一位车主说,每次来参加Uber培训,都是这样“门庭若市”的景象。

    依此统计,每天有近120名Uber司机从这里投奔市场。

    沟通许久,培训点内年轻的工作人员终于显出合作意愿。

    运管执法人员首先与负责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口头和书面传达了行政指导会上指出的专车服务存在的主体把关不够严格、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到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同时,要求Uber平台尽快清理存量,禁止私家车利用平台从事非法营运;严把增量,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保障消费者权益,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建立与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私家车用作专车 都将被视为非法营运

    运管执法人员现场普法时,发现了一个问题:大部分私家车主并没有意识到从事非法营运所面临的风险。

    有一位私家车主甚至抛出了这样的疑问:“我干的是人民优步,是拼车行为,而且我又没收乘客现金,钱都是打到Uber账户的,怎么能算开黑车呢?”

    对此,运管执法人员现场阐释了 “非法营运”的定义:“车辆是非营运车辆,从事相关运营,收取现金,包括支付宝交易、微信支付等途径,或以油费、过路桥费等名义收取的一切有价证券,都属于非法营运。”

    同时强调:“只要是私家车,不管是打着代驾还是拼车旗号从事专车营运行为的,都将被视为非法营运。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被扣车,并处于1万-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市交通运管部门目前已查处以“专车”服务为名涉嫌非法营运案件15起,并对其中14起处于1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还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张贴在培训点,并向前来咨询的现场车主发放了法条文本,并告知私家车主们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醒车主们注重自身行为的合法合规,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参与非法营运活动。

    下一步,市交通运管部门将继续通过现场稽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适时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源头管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交通机动车服务部门依法规范“专车”服务平台的经营及租赁企业及车辆的备案。市民群众如有发现类似情况,欢迎拨打12328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周中斌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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