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紧急制定和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确保国土范围内的所有耕地和其他土壤安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疾呼,土壤污染会加剧整体环境的污染,进而威胁国家的生态安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应该着重从土壤污染防治的角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
戴天荣说,“土壤污染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土壤的利用空间下降。被污染的土壤向环境输出的物质和能量,又会引起大气、水的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破坏。”
除耕地之外,我国工矿区、城市也存在土壤污染问题。由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十分巨大。很多被污染的土壤由于无法可依而无人负责、无人修复。
“我国目前没有单独的、完整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戴天荣说,“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采取分散立法的模式,内容非常分散,缺乏系统性、专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戴天荣建议制定和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确保所有耕地和其他土壤安全。同时,要加强监督和监管的力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土壤污染防治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法律要特别重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一旦出现未经审批破坏土壤质量、污染土壤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已经受到破坏的土壤资源,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确保被污染的土壤得到修复,对破坏严重而不能修复的,应当对相关负责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